课程标准开发范围
1.《中华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年来颁布的新职业中的技能类职业(工种)、专项职业能力或技能单元等;
2.规模以上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服务需要,面向本企业员工开展的技能培训项目;
3.纳入我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且未有国家和省课程标准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4.本市已开展培训、具有完善培训规范及考核规范的,且符合上述要求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省培训课程标委会已公布的课程标准,且我市适用的,原则上不重复开发,符合我市现代产业发展特殊需要的除外。
无论以何种依据来划分职业都带有组群特点。如科学研究人员中包含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等,再如咨询服务事业包括科技咨询工作者、心理咨询工作者、职业咨询工作者等。
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分类有哪些?
职业分类,是指按一定的规则、标准及方法,按照职业的性质和特点,把一般特征和本质特征相同或相似的社会职业,分成并统一归纳到一定类别系统中去的过程。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职业分类问题的研究,这不仅是形成产业结构概念和进行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及产业政策研究的前提,同时也是对劳动者及其劳动进行分类管理、分级管理及系统管理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职业技能培训变化迅速,除了弃旧更新外,还有同一种职业的活动内容和方式也发生变化,所以职业技能培训划分带有明显的时代性。从大的方面来说,在职业技能培训数量较少的时期,职业与行业是同义语,但现在职业与行业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在职业划分中,行业一般作为职业的门类。在空间上职业种类分布有区域、城乡、行业之间或者国别上的差别。
同一性质的工作,往往具有共同的特点和规律。把性质相同的职业归为一类,有助于国家对职工队伍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的职业特点和工作要求,采取相应的录用、调配、考核、培训、奖惩等管理方法,使管理更具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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