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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出租土地合同有效吗-增城区咨询擅长诉z讼律师

产品价格
面议
发布日期
2020年8月7日
联系人
张静律师
手机号码
180788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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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88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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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维权业务范围如下:

1、土地侵权案件;

2、土地确权案件;

3、不服批准征收土地行政行为纠纷案件;

4、不服市县政府实施征收土地行为纠纷案件;

5、补偿标准争议案件;

6、补偿方式争议案件;

7、土地补偿费所有权争议案件;

8、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所有权争议案件;

9、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范围争议案件;

10、截留安置补助费纠纷案件;

11、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争议案件;

12、农民因维权被追究刑z事责任案件。

提供的如下土地纠纷法律服务。

1、代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纠纷;

2、代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收回纠纷;

3、代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延长承包期限纠纷;

4、代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

5、代理农村土地承包权资格纠纷;

6、代理农村土地承包权分配标准纠纷;

7、代理农村土地承包边界纠纷;

8、代理农村土地承包方式纠纷;

9、代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纠纷。

10、代理宅基地土地权纠纷

11、代理小产权房产权纠纷

12、代理拆迁安置房产补偿款纠纷

13、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

14、代理其他土地房产纠纷



广东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把土地承包给外村人合法吗?


咨询:我是一名村民,我听说我们村的村民委z员会把村里的土地未经村民同意承包给了外村人,而且费用很低。我们本村村民也很想承包这些土地,请问村委这样做合法吗?

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2003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z员会作为发包方对外发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但必须经本村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z府批准。否则发包方属于越权发包,即使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人民z法z院也会因违z法法律规定而认定无效。因此在本案中,农民半数以上的村民,增城区咨询,可以依法提起诉z讼,土地案件处理专家咨询,要求确认承包合同无效或终止该承包合同。但是为了使土地能正常使用,在司z法实践中如何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超过一年或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投入的,低价出租土地合同有效吗,对于上述请求人民z法z院不予支持。但人民z法z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招公平原则,对承包合同有关不合理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村民委z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z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六) 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这里指的是方案,且是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并非具体的哪一宗承包合同。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可知,应当经村民会议通过的承包方案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进行的承包。以“其它承包方式”进行的承包是否需要经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呢?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村集体土地租赁咨询,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看来,法律并没有要求以“其它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需要经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很多农村在以“其他承包方式”进行的承包z过程中经常采用的方式是公开“抬价”承包,这种承包方式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由此可见,耕地承包是一定要召开村民会议的,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可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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